在香港「霸占」別人土地房產超過12年,就會自動成為合法產業!依據香港的「時效條例」(第347章)第7條中關于「逆權侵占」的規定。根據該條例,「侵占者只需霸占私人土地超過12年,而物業業主在訴訟期限內沒有向法院提出驅逐侵占者,原業主便會失去有關物業的業權,侵占者則會成為新業主」。簡而言之,只要業主失聯12年以上,現任住戶就可以「逆權侵占」該單位成為「真正的業主」。
近日,據灣仔舊樓的街坊們集體爆料稱,大廈內一套空置超過十年的房子,被一名陌生男子闖入并霸占居住。街坊們表示,這套房子原本屬于一位已故且無后人的伍姓婆婆所有。
據街坊回憶,伍女士于2008年4月去世,享年82歲,生前有一名姓鄭的養子。養子15歲時赴加拿大多倫多讀書,隨后在加拿大定居、結婚生子。九十年代,他雖多次回港探望伍女士,但後來便失去聯絡。伍女士名下財產頗豐,僅該大廈的住宅單位及地鋪就總值約3000萬元,此外,她在九龍旺角砵蘭街還有商業地鋪等物業,銀行戶口內存款可觀,銀行保險箱費用每月由戶口自動轉賬繳交。
伍女士離世后,房子一直空置。翻查大廈法團收支紀錄,伍女士去世17年來,其單位及地鋪累計欠下36萬的管理費及維修費,早年更因欠交差餉及管理費被「釘契」。街坊們曾試圖聯絡伍女士的養子,甚至求助加拿大警方,但最終因隱私問題被拒。
而到了2019年,街坊們發現一個姓胡的陌生男子開始出現在該單位里,他將房子裝修、換門鎖后住了進去。更離譜的是,他還大搖大擺以業主身份參加業主大會,聲稱「我2008年就入住這里了,我有鑰匙,不是非法闖入」。這位男子身份不簡單,網名叫「軍火佬」,是一名活躍于討論區的自媒體人,還自稱網媒記者。
在后續調查中,發現姓胡的男子在2021年以伍女士名義將房子抵押借款500萬,簽名竟是伍女士的筆跡。文件由一名叫「林欣芬」的律師處理,該律師後來被查出涉入一個專門假冒戶主非法抵押房產的犯罪集團。另外,法庭紀錄顯示,胡先生在2022年就委托律師申請「逆權侵占」這間房,在文件中自稱是伍女士的「契仔」,早在2007年已獲她交托鎖匙,不時出入照顧她,并在伍女士2008年去世后持續居住超過12年。然而,街坊一致反駁,稱胡先生是2019年才出現,伍女士生前從未提及此人。
經調查,這位胡先生曾因爆竊等罪名被判監,總共有31項定罪記錄,其中17項與爆竊有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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