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張霞,我丈夫是由一位朋友介紹的。我丈夫的家人來自城市,開了一家大超市。條件比我家好多了。起初,我的朋友介紹給我我是不想見的,因為我們家環境太差了。我只是一個農村女孩,家裡還有一個生病的母親,我的父親身體不好,但我的朋友告訴我,那邊都已經說好了,即使不成功,當朋友也行啊還是見一面好點。我就同意了,,我看到我丈夫第一印象很好溫文爾雅,於是我就試著和睦相處。
在確認了這段關係後,去了一次他家,他的父母不太喜歡我。''我知道,這絕對是因為我的家庭條件,我不值得我的丈夫娶我,但丈夫還堅定的說一定要和我結婚,逼得他的父母不得不同意。但是當我結婚的時候,他父母沒有過一分錢彩禮錢,我什麼也沒說,只要我丈夫對我很好。
就這樣我在醫院呆了一個多月,我的丈夫也在醫院照顧我。我婆婆來過一次,之後就再也沒出現過。因為面部燒傷面積太大,還留下疤痕,看起來挺嚇人的,婆婆為此更不待見我了,還說救他兒子是我該做的。另外,我這幾年沒有懷過孕,我婆婆就對我更反感,現在毀容了,在家裡真是一點地位都沒有,也不能去超市幫忙,看著丈夫每天都那麼累,我也由衷的心疼不已。
後來婆婆每天都要我們離婚,最後丈夫再也承受不了壓力了,最終和我離婚了,並給了我一所房子作為補償,婆婆讓我兩天之內就搬出去,我是邊收拾行李邊哭著離開了這個家的。
我們倆還是有感情的,但現實不讓我們在一起,也許這樣,對他對我都是好的,我們只是選擇另一種方式去愛對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