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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錢買領悟!關卡亂插隊不想重排找交警理論,結果被罰了1500元
2019/06/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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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趙偉權今早承認阻差辦公和未聽從警員命令兩項控狀,法官判處罰款1500元(約4500令吉)。

案情顯示,去年10月12日下午大約3時,交警拉曼警曹長(34歲)在兀蘭路和兀蘭關卡高架橋(Woodlands Crossing)的交界處執行交通指揮任務,負責維持通往兀蘭關卡的交通秩序。當天是星期五下午的繁忙時段。

男子在通往兀蘭關卡的道路插隊,竟把車停在交界處,下車跟交警「理論」,搞到交警尋求支援。 (檔案照)

為了緩解從武吉知馬快速公路支路駛向兀蘭關卡高架橋的交通流量,拉曼決定管制第四條車道和第五條車道的交通。被告的車子當時在第三條車道排隊,突然切入第四條車道。

拉曼發現被告插隊,立刻指示被告轉右入兀蘭中路重新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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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不但不聽從指示,反而把車停在交界處,下車質問拉曼。

被告向拉曼要名字和電郵地址等,說要投訴他。

當時拉曼忙著指揮交通,被告一直跟著他,要拉曼解釋為什麼他不能直接駛去兀蘭關卡。由於交通擁擠,拉曼忙得不可開交,叫被告返回車上,待會才處理被告的事。

被告拒絕回去車上,繼續糾纏拉曼,並且拍他背後,想引起他的注意。拉曼無計可施,最後尋求支援,被告才乖乖返回車上。 (人名譯音)

指女兒發燒趕回家

女兒發燒,被告聲稱急著趕去新山買雜貨,趕緊回家照顧女兒。

被告沒有律師,他求情說,當天女兒發燒,由於妻子不在新加坡,只能靠母親幫忙照顧。

他說,女兒年紀很小,他想趕緊進去馬來西亞,快快買完雜貨後回家照顧女兒。

被告說,他多次進入馬來西亞購買日用品。他知道自己應該聽從交警的指示。當時一時情急做錯事。請求法官輕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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